日前,重庆市财政局举办新预算法宣讲会,市财政局局长封毅作题为《贯彻新预算法  深化财税改革》的辅导报告。从2004年开始历经10年时间、三届人大、4次审议,预算法修订尘埃落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预算法的修订最终影响的是各级政府对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新旧预算法相比有什么变化?变化的根源是什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如何统筹?……对各级各部门、全体财政财务干部都是一个严峻考验,在全市统一预算法治思想、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法治水平至关重要。
  “新预算法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对重视预算管理的决心,其显著的特点就是从原来的‘管理法’变成了‘控权法’,实现了由‘帮助政府管钱袋子’向‘规范政府钱袋子’的重大转变,抓住了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封毅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从预算法修订的原因、历程、变化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引用大量浅显易懂的案例,以专业的视觉从预算的管理体系、跨年平衡、支出约束、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五个方面解读了新预算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