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的摊销。此政策的制定出台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但在政策的执行环节,部分企业未能充分申报享受此政策,造成政策执行不到位。
  近日,针对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分析工作中反映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不佳的问题,税政处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处室,邀请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旨在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技术进步。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踊跃发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出诸多建议和意见。企业未充分享受此政策,除去企业本身研发费用较少、经营业务变更等客观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原因,一是对政策了解不充分,存在“一知半解”、“理解偏差”等问题;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尚未明确,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沟通不足,造成政策办理不顺畅;三是大部分企业表示政策申报流程复杂,且办理条件十分严格。
  针对企业反映的现状和问题,财税部门对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并一一给予答复,建议企业要加强政策理解和内部管理,主动进行申报,不要因“担心办理困难”而放弃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可与财税部门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协调和指导。同时,市级财税部门将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会同市科委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对政策申办流程进行优化和简化。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