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运用财政“有形之手”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发展区流动,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办拟订了《关于加大渝东南、渝东北生态发展区信贷投放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下发执行。《意见》通过财政奖补政策与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相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向渝东南、渝东北生态发展区配置,提高当地存贷比,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涉及21条政策扶持措施,其中财政奖补政策12条、货币政策工具9条,共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实施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加大区域信贷总量投放;二是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实施倾斜的再贷款政策等支持加大“三农”信贷投入 ;三是通过贷款奖励、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奖励、再贷款和再贴现倾斜等支持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四是以贷款奖励支持加大新型农村主体、重点生态环保项目及劳动密集型等企业信贷投入;五是对农村区域布放(设)ATM(CRS)机具、农村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手机支付服务点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支持加快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建设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争使生态区年均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渝东南、渝东北生态发展区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存贷比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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