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全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养老待遇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基准利率和调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69号)规定,近日,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公布2013年度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计账利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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