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部分市级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会计工作规范和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重庆市林业局机关、部分下属单位、代管(挂靠)单位。
  2、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机关、部分下属单位、代管(挂靠)单位。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执行及内控管理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决算的编报;
  (三)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大额现金管理执行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七)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八)治理“小金库”情况;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情况。
  三、检查范围
  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全口径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登记、处置、经营和出租出借情况,财务制度内控规范及风险管理情况,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和项目。
  四、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举报电话:023-67575506  023-67575539(传真)
  举报邮箱:czjd03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