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江西省财政厅社保处组织召开省级社会保障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座谈会,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药监局、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等单位财务处长、经办人员,厅社保处全体同志和预算编制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议程有三项:一是听取对口服务单位汇报了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到目前为止的进展情况,二是通报了省厅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的会议纪要及相关要求,并就如何编制好2015部门预算进行了互动交流。三是社保处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编制好2015年部门预算工作提了三点意见:一要切实增强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的责任感。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各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强调2015年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外,部门收支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尤其是一般性支出、政府采购在年度预算执行时不追加预算,涉及“三公”经费预算调整事项,须报省政府批准。因此,我们务必提高认识、未雨绸缪,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认真编制好2015年部门预算。二要准确把握2015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的重点。围绕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预算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三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部门算编制工作。11月15日前,各预算单位要根据下达的预计控制数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网络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各主管部门要将盖章后的预算草案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至财政厅社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