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北师大教育经济学院对我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各学段的现行定额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考虑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加大对软实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等需求,结合北京市异地高考和控制人口规模等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相关要求,确定了我市2015年教育单位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方案,建立各学段、多类型、多因素(重点和特色学科、外聘教师、实践性教育教学、校舍面积、教学和科研绩效、学生规划数等)的生均经费保障机制。具体为,在现行基本支出拨款框架的基础上,按照学科定额正常增长机制,结合政策性增资、物价指数变化、职工福利费调整、新增大型设备日常维持费用等事项对教育单位基本支出进行优化和完善:一是完善学科生均综合定额体系,建立了研究生学科定额;二是健全人才培养质量定额,优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结构;三是设立学生资助定额类型。此次定额调整,既优化了教育支出结构,改进了教育经费管理方式,又落实了教育改革政策,提高了基本经费预算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并给予学校更多的自主办学空间,进一步促进首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该定额和学生人数未完全实行直接挂钩,为我市控制人口增长和保障学校发展做出了努力。
  文章来源:北京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