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建设上,既着眼于财政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需要,又着眼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强化收入运行监控、收入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支持、投入效益分析、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在财政运用大数据上走在了前沿;二是在完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上,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研究建立与人口调控、产业优化、资源节约相挂钩的财力分配原则和投入机制,促进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是在试编三年滚动预算上,从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入手,组织开展先行试点,研究建立符合战略性目标导向、前瞻性谋划配置、周期性统筹平衡等要求的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办法;四是在支农转移支付资金改革上,采取整合建立分类转移支付、提升以奖代补比重、加强综合考核监管等举措,着力解决涉农专项资金“小碎散”、统筹使用不够、投入效益不高、监管工作不到位、制约基层积极性等问题;五是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上,从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承接主体遴选监管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性目录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统筹运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化的资源力量,构建优质公平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六是在财政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上,着眼于将“一对一”单向分配转变为“一对多”的选拔性竞争,对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科委等部门的部分项目开展先行试点,以此来探索如何将财政项目资金“分”出活力、“竞”出效益;七是在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改革上,抓紧启动完善地面公交补贴管理的试点工作,通过明确政企职责、理顺价格关系、改革补贴机制等手段,推动实现“主体补贴”向“功能补贴”转变,探索建立政府保障和市场化机制相结合的公用事业发展支出分类保障体系;八是在规范股权投资管理上,理顺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职责分工,提高股权投资比重,建立项目择优机制、统筹监管机制和股权退出机制;九是在运用基金创新投入方式上,重点在首都环境建设、养老服务产业、文物修缮保护、棚户区改造等领域,把基金投入做大、做优、做强,以科学合理的资金回报率吸引社会资本,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进行基金运作;十是在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上,着眼于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可用财力、降低筹资成本、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创新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机制。
  此外,在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上,北京市财政局认真做好组建承销团队、信用评级、招标发行、信息报露等工作,发挥对该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在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上,重点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和标准服务、技术交易服务四大平台,培育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两大体系,专门抽调人员常年驻“村”推进试点工作,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该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打造高精尖产业结构的重要作用;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上,充分发挥自助柜面系统的便捷支付功能,强化电子化支付多重安全防护门作用,实现国库资金更加高效、安全拨付;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上,着力强化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分析应用等功能,推动监控系统向区县、乡镇(街道)延伸;在推进预算监督管理改革上,对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整个链条进行梳理,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考评、财政监督等环节的统筹协调机制,减少相互间的工作交叉和重复,推行集中采购、网上采购、绿色采购,扩大和规范部门自评,厘清部门主体责任和财政监管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上,以政府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等为指标,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引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上,制定对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室和各区县财政部门进行评价的两个暂行方案,改进财政宏观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在打造公开透明财政上,2014年实现市与所有区县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面公开,提前一年完成财政部部署的任务。同时,结合财政预决算公开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要求,在部分市级单位推行财务公开,促使预算主体强化约束、规范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还成立了本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建立综合研究、统筹分解、督查督办、汇总会办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从“入口”到“出口”的闭环式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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