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群防群治抓举报,规范流程促和谐。
 
  在《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实施前夕,稽查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收入大局,突出工作重点;规范立体选案,重视群众举报;拓展综合治税空间,促进税访和谐,确保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遵职能作用充分发挥,9月17日,稽查局与社会有关人士召开实施综合治税、强化举报管理专题研讨会。
 
  稽查局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稽查局举报管理办法》,并结合西安实际,提出了举报案件动态跟踪管理办法,即ABC分类管理,要求对A类举报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后及时立案下达,按照上级要求时限限期结案;对B类举报案件,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时限要求限期结案;对C类举报案件,经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后,再进行检查。
 
  并要求对A类案件实行四级预警管理,即各一线检查科每周进行案件分析;审理处每两周进行案件的跟踪管理,对案件的查处情况提供政策和程序方面的指导;举报中心每半个月进行跟踪督办,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选案处每两个月对未结案件进行催办,督促稽查部门尽快结案,形成了一种三级管理四级预警的工作机制。
  会上还特邀具有新闻、法律和社会特殊群体阅历的周孝老师就举报人的心态、诉求、禁忌以及举报工作实例、流程、经验、不足等内容进行了开诚布公的交流和点评。周孝老师提出的“迎风而上、避转退让”的实战感悟,赢得了与会人员的肯定和认同。
 
  何伟局长强调,做好涉税举报工作意义重大,事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深入,事关社会特定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事关稽查收入任务,要积极主动,迎难而上。
 
  一是认真学习《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认真学习《条例》七章三十二条内容,并全面贯彻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去,提升稽查工作质效。
 
  二是完善举报管理办法。在程序的设计上要尽量科学、有操作性,对现有的管理办法进行细致梳理,不合理的部分,该废除的废除,该修改的修改,确保三级管理四级预警工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将举报案件各项管理工作融入稽查规程要求之中,使立案有依据,查案有原则,处理有规定。
 
  三是全心全意为举报人服务。通过召开座谈会、聘请举报人为举报工作特邀顾问、廉政监督员等方式,正确处理与举报人的关系,热情服务,耐心接待,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方便群众举报的新途径、新方式,形成了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监察部门不定期对举报中心规范执法和文明办案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走访举报人和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强化执纪监督,提高举报工作透明度。
 
  小编名言结语:只有创造,才是真正的享受,只有拚搏,才是充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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