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税务总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海税务系统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为基本框架,对在其辖区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国地税合计确定并公布审批事项83项,向着建设“两高一少”政府部门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了防止审批事项在清理后反弹,上海税务系统完善配套制度,对审批事项的管理、运行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一是制发《上海市税务行政审批和日常涉税事项管理办法》,对涉税事项的设定、变更、清理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从源头上把关。
二是制发《上海市税务行政审批和日常涉税事项印章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涉税业务印章的类别、管理主体和使用要求,以印章管理为抓手,规范涉税业务办理流程。
三是制发《上海市税务行政审批和日常涉税事项编码规则(试行)》,通过14类信息编码,完善涉税事项的查询、检索、统计等分析功能,一改以往只能就事项抽取相关数据,难以进一步调查细分数据的困境,为更为细致深入地开展分类、汇总、统计、分析、评估提供保障,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下阶段,市局将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制度,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长效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资料,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单位负担;进一步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业务手册》和外部《办事指南》的编写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系统开发,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事途径,方便纳税人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