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两会”于3月3日——3月14日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国务院及财政部公开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财税改革,其中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些税种的改革方向及具体内容,我们摘录了“两会”期间的官方发言及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希望大家能从把握今年税制改革的具体动向。
增值税改革试点今年将“扩围”
2011年3月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请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谈“财政政策和有关问题”,并回答记者提问。在答问中,谢旭人表示,今年将从三个方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9,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做好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工作,继续推进省直管县以及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现在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方式已经在27个省800—900个县实施了,下一步继续向前推进。
第二,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继续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的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有的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收费、基金,主要是专款专用的一些钱,不能统筹安排使用。今年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
第三,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根据五年总体规划,今年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与此同时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比如说在建筑安装领域是征营业税的,它的上游钢厂、水泥厂是征增值税的,中间出现了断层,下一步要把增值税扩大到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要进一步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今年要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
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要进一步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今年要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
今年还会进一步推进资源税的改革,也就是在去年已经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分析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择时在全国进行推广。资源税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资源类产品的价格,有利于促进节约使用资源、保护环境,同时也能够相应地增加中西部地区,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收入,更好地提高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
资源税改革择机在全国范围推广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谢旭人表示,今年会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在去年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的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基础上,择时在全国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3月5日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9次全体会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正在制定下一步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一意见年内是否出台尚未确定,但资源税改革一定会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资料显示,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计征方式为从量定额征收,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但近年来资源价格上涨迅速,现有的税率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因此,关于资源税改革的呼声日益加强。
去年6月,资源税改革开始在新疆试点,主要针对油气产品,将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地方税收因此增加。业界认为,这对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缓解中西部地区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建议采用扩大地域范围和扩大产品覆盖范围两条线分别梯次推进的方法,加快推进资源税整体改革。
首先,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扩大至全国,在2011年4月1日至7月1日择机推出。此项改革响应了东部地区资源税改革的诉求,阻力较小。同时对相关企业和全国物价影响也不大。理由是,近年石油行业利润丰厚,提高的税负在相关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成品油和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税收不是影响石油天然气价格的主要因素。
此外,扩大纳入改革的产品范围。先在新疆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定为5%,在2011年下半年适时推出,对发电用煤暂按原税率计征资源税。同时,将发电用煤资源税纳入电力价格改革统筹考虑,与电力价格改革同步实施。此外,还应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与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步,取消各地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与煤炭相关的收费基金和行政事业费。
新《税收征管法》修订在路上
“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是温家宝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1年税收改革的总体表述。
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讨论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透露,《税收征管法》大约在2011年4月报到国务院讨论征求意见,预计希望在2011年底上会,期望能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即2012年年底前通过。
据参与新《税收征管法》修订的专家介绍,新《税收征管法》中包含了一系列加强税务机关征税能力的新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变就是赋予金融机构、行政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责任和税务机关采集信息的权限。
施正文表示,我们现在对于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掌握可以说是没有掌握,特别是个人经济活动和财产等信息。主要是银行等机构的配合不足,税务机关去采集涉税信息很难,甚至连银行间都没有信息联网,其他机构更没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有效的涉税信息。
除了各涉税信息机构间合作不足外,现行《税收征管法》亦对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的检查权限作出了限制,法律授权税务机关可采取的强制措施都是针对企业纳税人,不包括自然人。
如《税收征管法》“税款征收”一章中规定,税务机关对抗拒纳税采取扣押商品货物、对逃税行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以及对依法拍卖变卖应税货物等强制措施,都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据了解,新《税收征管法》中将对相关法规作出修改,除了企业法人纳税人以外,今后税务机关亦可对自然纳税人采取上述强制措施。
此外,新《税收征管法》也将从法律角度建立纳税评定制度。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无悬念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3月7日表示,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已没有悬念,在考虑各方意见后,个税起征点上调将充分照顾到中低收入人群利益。
李勇认为,国家对低收入人群不但不应征税,而且还要对其基本生活进行保障。李勇还表示,个税改革也要关切到中等收入人群利益。今年将分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同日也表示,个税调整方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总体上看,个税起征点上调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3月5日也表示,个税起征点和级次级距的具体标准目前尚在研究讨论中,尚未最终确定。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问题,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新一轮个税改革由此启动。
据接近财政部相关人士透露,新的个人所得税方案除了上调免征额外,还有望将低税率的税率级次拉宽,从而实现给中低收入者减税的目的。
“扣除免征额后,现行个税税制对5000元以下收入有三档税率,500元以下部分税率5%,500-1500元部分税率为10%,2000-5000元部分税率为15%,等于5000以下原来都是适用10%多的税率。”上述人士表示,“新方案可能会改为5000元以下部分统一适用5%的税率,等于大大降低了税率。”
根据上述计算,5000元的计税收入未来将可能减税375元。按照中金国际研究部关于2009年城镇家庭收入分组调查数据的测算,假设免征额不上调的基础上,仅这一点变化就可以为当前收入结构下的居民收入平均每人减轻税负近100元。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