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中国首部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
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按照参与的国家税务主管当局数量,可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
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覆盖了2005年~2009年间我国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介绍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预约定价管理是我国反避税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践。1998年末,预约定价安排作为“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中的其他合理方法”写入《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当年税务机关与企业达成首例单边预约定价安排。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正式列入预约定价制度,预约定价由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上升为一种制度。1998年~2004年,中国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尝试与企业达成一些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操作规范,各地达成的预约定价安排普遍存在条款过于简化、功能风险分析和可比性分析不足等问题。
自2005年起,税务总局实施了预约定价监控管理制度,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签署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前必须逐级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同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工作。2005年4月,中国与日本达成了中国历史上*9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2005年~2008年4年间,税务机关与企业共达成预约定价安排41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3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5个。
2009年初,为了配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税务总局颁布实施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及操作规范,并首次制定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程序及具体规定。从2009年开始中国预约定价安排进入快速发展期,当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2个,其中双边预约定价安排7个,超过2005年~2008年4年的签署数。
据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跨国企业避税方式有转让定价避税、资本弱化避税、利用避税地避税和其他避税方式。跨国企业避税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包括严重损害我国税收权益,造成税款外流;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税收调控作用发挥。同时,外方投资者利用避税手段蚕食中方资产,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等。随着中国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关联交易在中国转让定价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税务总局坚持防查并举,努力建立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通过推动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工作强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经营和税收的确定性,降低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给纳税人带来的风险,努力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这位人士表示,定期发布预约定价安排的相关制度规定和统计数据,是加强预约定价管理、提高预约定价工作透明度的有益尝试。据了解,2005年~2009年,中国与亚洲国家签署了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与北美国家签署了1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与欧洲国家签署了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达成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有形资产购销占全部关联交易类型的62%,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以及提供劳务的比重均为13%.
受理预约定价安排涉及有形资产购销的比重仍较高,达到46%,但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相比已大幅下降;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以及提供劳务的比例有所上升,分别为33%和21%.从受理和达成情况来看,未来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其他关联交易类型的比重将大幅提高。随着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业企业将申请预约定价安排,未来预约定价安排也将更多涉及无形资产、提供劳务和融通资金。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带来税源国际化,给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带来新的挑战。2011年乃至“十二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加强国内税收管理的同时,大力推进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深入分析不同行业避税筹划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挤压避税筹划空间,促进规范商业运作。通过强化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管理和跟踪管理,开展预约定价和双边磋商,加大反避税调查和联查力度,防范各种避税行为,切实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跨境纳税人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开展反避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订,扩大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国际影响,提高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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