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公告公布了第六批共106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公告同时强调,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名单详见中国税网。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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