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颁布《关于上海世博会台湾馆和台北城市a1实验区项目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73号),明确对参加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台湾馆以及台北市无线宽带宽带无限的便利城市案例馆、台北市迈向资源循环永续社会的城市典范馆等两个城市a1实验区项目在中国境内购买用于建设、安装和拆除展馆以及维持展馆运营的建筑材料、设备和办公用品,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具体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8]8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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