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王某出资400万元,占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100万元。由于公司生产环节污染严重,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关停,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蓝星公司。
2009年9月30日,蓝星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
表1(见附件)
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现金补交所得税20万元。
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蓝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0000
——应交营业税等 3000000
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1200000
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下页表列示。
表2(见附件)
注:1、表中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2、应付账款中有20万元因债权人注销无需支付。其他全部债务全部以现金偿还。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该企业2006年1月在股票市场购买的股票。企业初始购买价款为100万。截止2008年底,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企业资本公积300万反映的是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除上述资料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要求:(1)计算蓝星公司应纳清算所得税;(2)分别计算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3)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编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5)出具清算报告审核确认书。
*9步
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应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终汇算清缴补税20万元,企业已用现金缴纳。
借:所得税费用 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
贷:所得税费用
2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
贷:现金
20
2009年10月18日,国地税对外企业以往年度税收事项进行检查,检查期限为2004年3月至2009年9月。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
——应交营业税等
300
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20
至此,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前,蓝星公司相关的税收事项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进入下一步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第二步
根据*9步的情况,编制蓝星公司清算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
表3(见附件)
这一步很关键。我们下面的企业清算事项就是在这张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变动来确定清算所得的。
第三步
编制工作底稿,分别确定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清偿损益
底稿一:资产处置损益
表4(见附件)
底稿二:债务清偿损益
表5(见附件)
底稿三:清算所得额
表6(见附件)
第四步
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
表7(见附件)
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为3850+20-80-624.4-838.9=2326.7
累积留存收益=7460+2326.7=9786.7
计算剩余可用于分配的财产
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负债清偿金额-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缴纳所得税额
表8(见附件)
13530-1200-80-624.4-838.9=10786.7
其中:
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60%=6472.02(万元)
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息所得=9786.7×60%=5872.02(万元)
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472.02-5872.02-600=0(万元)
王某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40%=4314.68(万元)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314.68-400)×20%=782.94(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代扣代缴。
王某实际收回投资应得金额:4314.68-782.94=3531.74(万元)
表9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编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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