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已下简称“4号公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税网核心专家及时对此政策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可以到中国税网网上税校学习。
课程名称
解读: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课程内容
4号公告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并规定,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课程地址
http://www.ctaxnews.com.cn/www/jsp/lesson_main/
lesson_package/lessonpackage.jsp?pid=1720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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