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面板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0号,下称通知),就有关问题作出明确。
通知指出,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3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面板(OLED)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政策的操作程序比照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相关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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