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国内金融业*9部关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保险集团公司的准入条件、公司治理、资本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监督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商业银行等非保险类金融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30%;对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10%;对境外主体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10%,其中对单一境外主体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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