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的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增值税法、车船税法两部法律草案及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据悉,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起草的增值税法草案预计于今年下半年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具体时间将有可能在10月。有关财税法学专家指出,根据我国的立法程序,一部法律从提请审议到获得通过一般要经过三次审议,依此预计,增值税法最快将有可能在明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国务院此次选择将增值税列为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立法项目,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其一,从收入规模上来说,增值税是我国的*9大税种,而*9大税种目前尚未由法律来加以规范,这是不符合《立法法》规定的;其二,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与试点,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增值税制度,可以说目前的增值税制度已基本具备立法的条件。他还表示,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曾于2009年委托部分专家起草了增值税法草案,而最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律草案将以现行增值税条例为基础加以完善,并参考法律草案专家稿的内容。目前,正式法律草案正在紧锣密鼓的起草过程中。
与增值税法草案一同被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还有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但其并没有与增值税法草案一同被列为重点立法项目,立法工作计划中对其表述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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