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9]22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09年度企业会计决算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规定,2009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为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统一格式,适用于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可参照使用本套报表格式。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报表封面、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选择填报。
《通知》还明确,2009年度企业决算报表报送财政部的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前。财政部将于2010年4月对全部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验审。
此外,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财政部还在此前制定并下发了《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该套报表为外商投资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统一格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财政部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财务规定,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9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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