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跨区、县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管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京国税函[2009]37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市跨区、县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通知表示,此次清理范围为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总机构:一是截止目前各局所辖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方式的;二是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区、县范围内的;三是未经市局下发文件批准其汇总缴纳增值税的。
通知明确,对属于上述清理范围内的总机构,税务机关将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通知所辖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书面申请。对于纳税人未报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将自上述文件下发次月起(税款所属期),不再实行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方式,其分支机构将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增值税征收管理。
版权声明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2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