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诸如评估费这样的发生在AA国内的关联企业间的费用,是应该填写在表4中的劳务收入/劳务支出项目里,还是应该填写在另外的什么地方?
答:按《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评估费属于会计事务服务,应填入《劳务表》(表四)。
问题2: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处购买融资租赁期满后的租赁租出资产应反映在固定资产表中的“受让固定资产——非关联金额”,对吗?
答:本表并未要求区分固定资产取得的方式,故填入受让“固定资产——非关联金额”是对的。对于租赁期未满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也应按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3:如果有跟国外关联公司的代垫(代收代付)事项,例如代国外关联公司收取国内客户款项后付往国外,该款项而与企业没有直接关系,这些对外付款需要填写在“融通资金表(表7)”吗?
答:如果企业能提供代垫费用的证明,如三方协议等,可以不在融通资金表(表7)中填列。
问题4:企业使用新的关联交易申报表和旧的关联交易申报表有何区别?新的关联交易申报表和旧的关联交易申报表有何联系?
答:今年新增的关联交易申报表和旧的关联交易申报表的*5的区别就是旧的关联交易报表体系针对单一关联企业形成单一关联交易申报表,而新的关联交易申报表是针对关联交易企业通过各种交易类型形成固定张数的分类附表。新的关联交易申报表将分类统计企业的各项关联的和非关联的交易数据情况,针对关联交易数据还将进行收入、支出以及境内、境外交易等细分以便进一步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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