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岁末大讲堂系列课程之一
2008年末,中国税网应广大学员的需求,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一期增值税转型及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与纳税申报表实务解析专题培训班。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和限额以及有关业务的税务处理。为加深大家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和配套文件的理解与运用,中国税网特邀请财政部和税务部门参与所得税立法及配套文件起草的官员和中国税网核心专家与大家一起进行交流和探讨。
新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实况录像的精彩部分制作成了系列课程,公布在网上,供学员们查阅。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一
讲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概述,新企业所得税法律体系。概括了三个层次,分别对应的部门。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对配套的一些重要性文件一一做了讲解。着重讲解过渡性优惠政策方面的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二
介绍具体的5个所得税优惠目录,涉及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源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讲述资本弱化、加计扣除、不征税收入、公益性捐赠的有关政策。
2008岁末大讲堂系列课程之二
现将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施细则配套法规讲解的实况录像精彩部分制作成了系列课程,公布在网上,供学员们查阅。
增值税转型政策专题培训(一)
本讲主意介绍了目前出台目前出台增值税转型政策及配套税收法规;增值税势在必行的重要性;详细阐述什么是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取消的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包括那些内容;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下降;一般纳税人申报期限延长,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变化。
增值税转型政策专题培训(二)
本讲具体说明修改后实施细则(草案)修改增加的内容,包括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规定;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将以往文件内容提升到实施细则中规范;增加了纳税人开具红色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转型政策专题培训(三)
本讲具体说明修改后实施细则(草案)修改增加的内容,包括明确了增值税非应税项目的定义与固定资产的定义,便于增值税转型实际操作操作;细化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内容:由于目前经济发展低迷,需要减税来刺激消费。因此预计各省将会将销售货物及提供应税劳务尽量提高到高限标准;强调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还介绍了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转型政策专题培训(四)
本讲主要讲述增值税转型办法实务处理,并结合实务案例进行精彩讲解,深度解读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及再生资源增值税通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产品的范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的四种不同优惠方式进行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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