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发布后,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何时出台,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热点。目前,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办法、优惠产业目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以及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发布。
2008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
2008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2008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的其他若干配套政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居民企业间接控制外国企业股份的认定办法也将陆续出台。
本期就8月下旬出台的四个配套政策——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向读者做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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