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出台,与职工福利费支出有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办法有了重大变化,如何对福利费支出的会计与税收差异进行调整也成了企业的咨询热点。为帮助大家解决这些疑难问题,中国税网咨询组在2008年7月15日下午2点举办了一期视频咨询活动。
中国税网咨询组专家先就大家关心的职工福利费方面的财税规定进行了讲解,然后用1个多小时的时间解答了会员提出的问题。参加本次视频咨询会的不少会员都在外地,大家对这种异地视频交流的活动非常满意,视频咨询的及时性和可视性,能使会员和老师之间沟通起来更加方便和快捷,会后,很多会员表示下次再参加视频咨询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准备好耳麦,方便与老师更直接交流。
本次视频咨询会上,我们也整理了一些会员提问最多和最为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1、职工福利费如何进行财务会计处理?
2、新准则及新通则下非试点地区补充养老保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有哪些?
4、误餐补助、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补贴、午餐补贴、职工食堂人员开支等可否由福利费开支?
5、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否包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项目?
6、2008年应付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计算扣除?
7、如何理解国税函[2008]264号中的"未实际使用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以上这些问题,中国税网的专家都已经做了详细的解答,随后网校也会将本次视频咨询的内容进行回放,读者可以免费到网站学习。如果您还有关于福利费的如何进行财税处理的任何疑难问题,也可以到中国税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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