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验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慎之又慎”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刘树秋赵虹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从2004年5月起,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一式三联,依次为抵扣联、发票联和记帐联,取消了存根联。原七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也相应改为六联,前三联与调整后发票基本联次一样。发票价格也分别改为每份0.7元和1.1元。同时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验工作进行了相应调整。将以往缴验已装订成册的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改为缴验纳税人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负数发票(附退回发票)和装订成册的作废发票。如果没有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和作废发票,纳税人则只需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在发票缴验窗口进行计算机操作,便可领购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过近两个月实践,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减轻纳税人购买发票费用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缴销手续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验工作的进行,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税务机关无法确定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状况,使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重复缴验的可能 2004年6月16日,甘井子局在对大连某汽配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缴验时发现,该企业2004年5月28日购买25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只持几张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缴验,同时新购买25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4年6月28日,该企业又拿来2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缴验,经缴验人员审查发现,这2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该企业2004年5月28日购买的25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中部分。由于5月28日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6月16日缴验完毕,此时计算机机中显现的是6月16日购买的25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缴验的也将是这部分发票。如果缴验人员稍一疏忽,就可能导致企业用5月28日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替6月16日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复缴验,使企业又购买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存在的发票退回,使发票重复缴验造成偷税成为可能 假如前述企业在6月28日重复缴验成功,并且在缴验发票之前将6月16日购买的25组发票从航天金税增值税开票子系统中退出,那么该企业6月16日购买的25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已经在税务机关失控。目前,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84位密文,不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即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该纳税人有意作伪或虚开代开,那么税务机关已经失控的25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而税务机关又无法轻易发现。 怎样有效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呢? 甘井子分局发现,在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过程中,航天金税增值税开票子系统在每月都可以打印出一份开票清单。如果要求纳税人在缴验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其每月开具发票的清单附后,可以使缴验人员掌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状况,避免在缴验时可能出现的纰漏。 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缴验工作自身,迫切需要计算机技术的支持,改变现在人工查找是否有重复缴验发票等问题的工作形式。对减少工作失误,提高缴验的工作效率,保证缴验发票质量作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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