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滞后的调查及其应对措施来源: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郭颖于向阳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了认真贯彻《外贸企业法》,大力扶持和促进大连市对外贸易企业经营发展,直属税务分局认真研究解决退税申报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过去被动接受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变为主动联系出口企业,并设专人负责出口企业的退税业务联系,全方位做好出口企业退税服务。虽然采取了诸多措施,然而,由于诸多原因,仍有相当一部分外贸企业未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或出口退税申报滞后。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大连市外贸出口企业1-5月份的出口退税申报情况做了一下调查。本次调查主要调查了本年出口收汇额在前40位的外贸出口企业,重点调查了排名在前5位的外贸出口企业。这些企业的出口收汇额占整个外贸出口收汇的80%。据统计,1-5月份出口额为43562万美元,规定不退税出口额1286万美元,放弃退税出口额622万美元。  类  别  项  目  已申报退税  出口额  因单证不齐未申报退税出口额  因信息不齐未申报退税出口额  受托代理  出口额  金额(万美元)  13720  18545  3440  7857  占出口额的比重  31%  43%  8%  18%  注:出口额是已电报退税出口额、因单证不齐未申报退税出口额、因信息不齐未申报退税出口额、受托代理出口额的合计数。  从统计的情况中不难看出,1-5月份已申报退税出口额仅占全部出口收汇额的31%,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申报退税出口额过低?  一、出口退税率的降低是外贸申报出口退税额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  从2004年1月1日起,财税[2003]222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对除部分农产品和机电产品的退税仍保持原有的退税率不变之外,其他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今年外贸出口产生一定影响。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了3%,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石矿、天然石墨等货物取消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的降低,部分商品取消出口退税,对今年的出口退税产生了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能力。目前,出口退税额已成为各出口企业核算成本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高与降低直接影响各出口企业与外商合同签订成交价格情况,进而影响企业赢利。今年外贸企业的部分货物因出口退税率降低而放弃出口,从而影响了出口退税额。  (二)各外贸出口企业为争取高额的出口退税已将本年出口货物提前出口。本年*9季度的货物一半以上已抢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口,造成了今年上半年出口退税额大幅下降。  二、因单证不齐是造成申报出口退税额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1-5月份,因单证不齐未申报退税出口额为18545万美元,占全部出口额的43%。单证不齐所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出口报关单取得的时间比较长。重点调查的5户企业所反映的共同问题就是报关单取得的时间过长。经调查,出口企业本地报关出口从报关之日到取得之日需约20天的时间,异地报关出口大约需要45天的时间。也就说,出口企业至少在报关出口一个月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的申报,极大的影响了出口退税的进度。  (二)外贸出口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结算滞后,影响增值税发票的及时开具,从而影响出口企业申报退税。产生出口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结算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发生,委托代理出口业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假代理业务。这种业务要求外贸企业在出口结汇后再开具相应的进货发票。这种倒置的业务流程,迫使外贸出口企业在取得报关单之后,苦苦的等待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从而大大的影响了申报退税的进度。  三、因信息不齐是造成申报出口退税额降低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出口退税的信息是否及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出口企业所取得出口退税单证是否齐全。目前的出口报关单的信息要求出口企业在取得报关单后通过海关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传递出口报关单信息。而增值税发票的信息,需要出口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到出口企业所在地的主管征税机关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认证后由主管征税机关进行信息的传递。信息的从传输到使需要一定的时间。报关单的信息需要至少7天的时间,而增值税发票的信息将会更长一些。  部分新成立的外贸出口企业,不够了解退税的流程,没有及时将申报的单据进行论证或传递造成了出口退税的进度缓慢。  四、代理出口开具过慢已成为影响出口退税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代理出口的收汇额占出口收汇额的近1/5,随着外贸体制向代理制转变步伐的加快,这一比重也将逐年上升。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出口企业申报办理代理出口证明审核信息中加入了出口货物外汇核销单信息,由以前只审核报关单信息变为审核报关单及核销单信息。新加入的外汇核销单信息由于每月只从外汇管理局传递并安装一次信息,再加之前段时间计算机病毒的频繁发作,使信息受损严重,大量的代理出口证明,因核销单信息没有及时传递导致不能开具,严重的影响了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  如何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应从两方面加以解决  企业方面:  (一)、出口企业加快对退税申报凭证的收集和涉税信息提交速度。减少因退税申报凭证传递过程延误因素。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相关信息及早通过国家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金税工程认证系统提交、认证和办理核销。  (三)、考虑出口收汇对代理业务的影响,增加委托代理出口业务,减少受托出口并办理退税业务,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较晚造成的损失。  (四)、出口企业加强业务人员和财务办税人员的联系,尽快学习和掌握新的退税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使退税申报各项工作有新的提高  退税部门方面:  (一)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出口退税的政策,为出口企业加快退税提供了有利条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04]101号文件规定:2004年6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2004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出口企业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时,除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和出口企业出口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其出口退税仍实行增值税专用税票管理外,免予提供增值税专用税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的取消,减少了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的单据量,简化了办理申报退税的手续。  2、国税发[2004]64号文件对外贸企业的购进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出口企业出口报关单的申报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提供时限都做出了相应规定,为外贸出口企业加快出口退税的申报提供了有效依据,敦促外贸企业加速申报。  3、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的“新帐不欠,老帐要还”的政策,为加快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退税部门对出口企业放宽出口退税申报标准,解决部分企业因单证不齐而不能及时申报的问题。  在退税工作中,除坚决贯彻国发[2004]64号文件外,应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在申报环节取消出口企业“无疑点申报”工作,变“无疑点申报”为“可存疑点申报”。对成立一年以上的出口企业实行出口报关90天内必须申报报关单,如没有核销单可在180天内收齐申报,放宽出口企业的申报标准。  文件中还规定:外贸企业应在开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手续。对那些实行委托代理出口的企业,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这一规定的执行,将有效的杜绝这种“假代理业务”的发生。  (三)税企双方共同努力,将因信息不齐而未能申报的出口退税额降到最低。  由于出口退税的信息是否及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出口企业所取得的纸质凭证是否齐全。因此,要求出口企业尽可能的缩短报关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时间,以保证信息发送端的及时传递。另一方面,作为退税部门接受信息的一方,还需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外管局及征税机关的联系,提高信息的传输速度及质量,确保退税工作的高效顺畅。  (四)解决收汇核销单信息问题,是提高开具代理出口证明速度的关键所在。  收汇核销单信息对审率低,是当前影响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效率的主要因素。因此,应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加入传递外汇核销单信息这一功能,实现出口企业自行传递数据,从而解决当前代理出口证明开具时间过长的问题。  (直属税务分局郭颖、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