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中信托与租凭的知识点,了解信托公司设立条件、我国信托业务和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投资范围等内容。
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第六章_信托公司的管理

  第六章:信托与租凭

  第二节——信托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8、信托公司财务管理专属原则:一是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二是固有财务部门与信托财务部门相互独立的原则。
  9、信托公司的资本管理:实行净资本管理。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10、信托公司的会计核算特点:一是委托人才是真正的会计主体。二是信托公司信托业务以信托项目为会计核算主体。
  11、信托业务风险:一般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与法律风险:特性风险,兑付风险和展业风险。
  12、信托公司的业务风险防范,一是核心要点是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具体策略。

  第三节——租赁概述

  1、租赁的功能:融资与投资是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产品促销与资产管理是融资租赁的扩展功能。
  2、1981年,中国东方国际租赁公司和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先后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创立。
  3、租金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资金成本、租赁手续费。
  4、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支付。租金的计算大多采用等额年金法。
  5、融资租赁合同特征:是诺成、要式合同;双务、有偿合同;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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