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的知识,了解承包人主要义务、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等内容。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注意理解相关概念,结合题目思考。
中级经济师建筑考点/第七章_承包人主要义务

  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点】承包人主要义务
  (1)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核对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并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
  (2)承包人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
  (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考点】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考点】工程竣工日期确定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考点】FIDIC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的主体: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
  (咨询)工程师是指由业主所聘请的咨询公司委派的、直接对业主负责的咨询机构。
  FIDIC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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