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的知识,了解工程监理的概念、性质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等内容。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注意理解相关概念,结合题目思考。
中级经济师建筑考点/第八章_工程监理

  第八章:建设工程监理

  【考点】工程监理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理解:
  (1)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2)工程监理的实施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3)工程监理的实施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4)工程监理的实施范围主要在施工阶段。
  (5)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考点】工程监理性质
  1、服务性
  2、科学性
  3、独立性
  4、公平性
  【考点】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考点】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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