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建议作废重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补充回答: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上盖了一个章不清晰,建议作废重开。不管是否合理,但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严一点还是不会有错的!
杭州市国税局对发票抵扣联上盖章不清晰,是否可以补盖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