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住宿,如何核算和开票? | |
湖北国税
|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
河北国税 |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
北京国税 | 提供会议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不提供会议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
厦门 | 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 |
青岛 | 提供会议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不提供会议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
新疆 | 酒店出租会议室,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征税。 |
浙江国税 | 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同时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建议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分两栏(住宿费一栏和餐费一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江西国税 | 纳税人既提供住宿服务又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合并开具。 |
广州国税 | 酒店提供住房、餐厅用餐、洗衣、电话、食品饮料(房间)、用车接送机服务,除房间内迷你吧与住宿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外,均属于住宿服务的兼营服务,应分项目核算和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餐厅用餐、洗衣属于餐饮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