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量纳税人“三证合一”变更税号的期限问题
1.根据当地办理日期,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2.建议纳税人在办理“三证合一”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号变更。
二、变更税号之前的准备事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需要完成征期抄报税。
2.将原税号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提醒相关客户(购货方)将你公司开具的发票全部认证;并与你公司的供货方约定变更税号的具体时间,避免税号开错。
3.退票:
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操作,将剩余的空白发票退到金税盘或税控盘中。
4.发票全部验旧:
①有网上申领发票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厦门国税网站进行验旧;
②没有网上申领发票资格的纳税人,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和发票领购簿到办税厅验旧已开具的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户)
1.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列3—4项办理。
2.领用通用机打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若有空白发票,在网络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并生成验旧清单。
(三)温馨提示
1.由于变更税号后,盘中原有的信息全失,建议将税控盘中资料(如开票信息和客户资料等)备份导出。
2. 一般纳税人库存空白发票较少,可不用退票,变更税号之前,直接在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验旧。
三、变更税号需要携带材料
1.变更税号
《变更税务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①防伪税控企业还需携带材料办理“注销抄税”:金税盘或税控盘、空白发票、作废发票、发票领购簿、《防伪税控变更情况表》;②非税控企业,有通用机打票的,需携带《验旧清单》、作废发票、红字发票及对应的蓝字发票、发票领购簿。
2.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温馨提示
①上述所列表格、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②2016年1月,纳税人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委托扣款协议》。
四、“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同城通办?
当前,变更税号可以同城通办。但涉及税控发行、重签《委托扣款协议》事宜,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五、“三证合一”新户纳税申报问题
根据市局通知:
新开业涉及应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人,可在首次发生纳税申报义务时办理首次纳税申报;涉及应申报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自开业之日起次月、季、年办理纳税申报。
首次纳税申报义务指的是:
1.首次取得应税收入;
2.首次向国税局申领发票;
3.首次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常见问答
问:我在工商局更换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会变更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吗?
答:更换“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如未到国税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则纳税人识别号仍为换证前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问:我需要将纳税人识别号更改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先到国税办理,还是先到地税办理?
答:先在地税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后,才能到国税办理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手续。
问:我手里有空白发票,什么时候可以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答:如有空白发票,需全部作废,次月正常抄报清卡后方可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完毕或全部作废后应到验旧窗口检查是否全部验旧通过)。
问:我当月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什么时候可以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答:当月已开具了发票(全部作废除外),次月正常抄报清卡后方可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完毕或全部作废后应到验旧窗口检查是否全部验旧通过)。
问:有已认证未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可以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答:次月正常抄报清卡后方可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问:我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还能认证吗?
答: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
问:海关缴款书需要在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之前比对抵扣吗?
答: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前必须先将已收到的海关缴款书全部比对抵扣。
问: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之后,原来的实时缴税协议还可以用吗?
答: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之后,原来的实时缴税协议无法正常使用,需重新与银行签订。
问: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之后,原来的CFCA证书还可以用吗?
答: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之后,原来的CFCA证书无法使用,需到地税更换“一证通”数字证书。
问:我在工商局更换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到外区县,现在需要办理迁出手续,需要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吗?
答:已更换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需将纳税人识别号更改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后,方可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