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
委托收款
邮寄划回和电报划回凭证均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由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收款凭证‚由收款人开户行作收入传票;第三联支款凭证‚由付款人开户行作付出传票;第四联收款通知(或发电依据)‚由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付款人开户行凭以拍发电报);第五联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行给付款人按期付款的通知。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凭证有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等。
邮寄划回和电报划回凭证均一式五联。
第一联回单‚由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
第二联收款凭证‚由收款人开户行作收入传票;
第三联支款凭证‚由付款人开户行作付出传票;
第四联收款通知(或发电依据)‚由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付款人开户行凭以拍发电报);
第五联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行给付款人按期付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