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是:
1、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2、委托人须知一旦委托他人处理一些要务,则受托人则具有了相当的权利处理事务,在签订协议时须思虑周全,以防有所损失。
3、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
(1)受托人的责任
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
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2)委托人的责任
明确委托事项。
交付约定费用。
清偿债务。
给付报酬。
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