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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在5年内逐步免除农业税,这确实是一件好事。我国农业由于劳动生产率极低,市场机制不健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欧美发达国家,每个农业工人平均种植面积在1000亩左右,而我国农民仅在1亩左右的土地上精耕细作,其劳动生产率之低,与欧美发达国家根本不可比。加之我国农业生产者分散,规模太小,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发育不良,我国的农产品在市场上根本就没有竞争力。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决定在1996年农业法案的基础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补贴。按照1996年农业法案规定,2002年到2007年6年期间,各项农业补贴约为666亿美元,新法案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519亿美元,达到1185亿美元。美国农业那么发达,他都在对农业进行大面积补贴,我们还要让农民承担较重的农业税,确实不合理。
减免农业税可以降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但由于我国农民的很多农产品都不是用来交换的,而且规模太小,减免政策能带来多大的竞争力有待实践践验。但从减轻农民负担看肯定能发挥作用。
减免农业税,对于西部地区农业县的财政收支有较大的影响,农业税是这些县的主要收入来源,减免农业税后这些地方怎么办,配套措施不跟上,会影响这些地区的正常运转。四川有个县有66万人,其中农民有60万,每年地方收入8000余万元,而该县农业税及其附加便有4000多万,该县有个别乡,年工商税收不足万元,取消农业税,配套措施不跟上,这些地方根本无法运转。
这些地方的运转长期靠上级救济不是办法,应加大机关改革力度,可以考虑撤消乡镇一级政府,建立乡公所,每个乡镇只要那么3、5个人,村级只要一个村长,加一个传达员。县级精简2/3的机构,精简2/3的人员,党派这些群团组织,经费应当自理。要彻底砸烂教师的铁饭碗,可以把义务教育经费核算到每个学生,学校有一个学生,政府按一定标准进行补贴,民办公办一律平等,这样即可扶持民办教育事业,又可减少政府教育费支出。
我们不但在经济体制上要与国际接轨,政治体制上也要与国际接轨。不能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解决就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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