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做好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发放到各族群众手中,财政厅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对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强化监管,因地制宜做好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一卡通”方式和现金方式发放涉农惠民补贴是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强农富农惠民政策,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政策照顾与支持的工作手段和方法。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的选择避免一刀切,根据补贴资金的性质和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做好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和有效监管。
  二是注重安全,扎实开展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现金发放工作。各地在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坚持“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四老人员补贴、低保和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体现政策意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补助金额较少的补贴资金,采取村委会和驻村干部入户发放现金的方式,以加强村委会和驻村干部与村民的沟通交流;对新出台的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补贴资金,首次发放采取现场集中、公开发放现金的方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涉农惠民政策措施。
  三是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财政涉农惠民政策培训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意识、政策水平和廉洁意识。乡镇财政所要依托涉农服务窗口,通过公示栏、涉农补贴明白册、LED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个人享受的涉农惠民补贴情况及金额,保证补贴资金清楚、明白、安全、快捷发放。有效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一卡通”工作,不定期的与基层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高“一卡通”存折及银行卡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