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其来源的调查有助于财政来源的公开、清晰。
  为深入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税源状况、企业所得税税负及税收政策对国家财政收入和对企业收益的影响,根据财政部“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视频布置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自治区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税源调查各项工作
  自治区及时对税源调查工作的数据收集、因素分析、完成时间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抽调得力人员,按所属县、区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区的税源调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培训,确保税源调查组织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税源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与各地州财政部门联系,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解答报表填报和数据录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财政部;对可以解决的问题,在详细讲解的同时,主动将报表说明、编制要求等印发给各地财政部门和企业学习;要求各地州财政部门在对其所辖上市公司进行调查过程中,要结合当前在全疆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积极做好联系沟通,主动提高服务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保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采取各地州自审和自治区复审的方式对全区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样本企业进行审核。为保证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地在上报数据时,要同时上报各样本企业的基础材料及相关审批文件,以便及时对报表审核修订。对报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数据公式问题,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规定,要求各地立即进行调整;对审核中需要核实原始数据的样本,要求立即与企业核对;对报表和电子数据有偏差的,要求进一步校对,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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