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下达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

  为了促进革命老区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县(市)申报情况并经设区市审核,近日省财政批复了县(市)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项目并下达补助资金7444万元,同时,根据县(市)申报,对已批复下达的部门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