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采取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力度、支持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推进支农资金管理改革、加强支农资金监管等五项措施,积极推进农业财政工作。
  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在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三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整合新增资金10亿元,支持全省2014年再出台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力度。按照《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及行动计划,安排资金142亿元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进度,即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在用好一事一议政策资金的基础上,推行以奖促治政策,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先进县和示范村予以奖补。
  进一步支持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加快建设“两纵十横”贯穿全省的大水网,基本建成可抵御特大干旱能力的供水保障体系,提高地表水利用效率。保护和涵养地下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逐步实现地下水开采动态平衡。新增整合资金3450万元,对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给予补助,对100万亩深松整地试点给予补助。继续支持机收玉米秸秆还田作业、旱作农业技术推广等。
  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制定印发了《深入开展预算编制环节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清理。2015年支农专项转移支出项目原则上要在2014年基础上压减1/3。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突出在省级和县级两个层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省级重点推进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县级重点推进涉农资金使用整合工作。改革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推动支农项目资金审批权下放市县管理,继续推广运用公式法、因素法、标准法等资金分配方法,科学合理规范地分配财政支农资金。推行以奖代补、贴息补助、以物代资、先建后补等资金使用效果明显的补助方式,激励和引导基层部门单位不断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与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结果相衔接的资金分配制度。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改革,以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为目标,建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制度,为创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机制提供支持。
  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监管。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支农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应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跟踪管理信息系统,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流程化管理、全过程跟踪,全信息反映。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财政支农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努力构建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支农项目资金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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