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保障工作,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财政法[2014]144号转发了《财政部 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就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解决办法、因公负伤性质认定和因公负伤医疗费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通知要求,因公负伤医疗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予以保障。因紧急抢救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生命所必需,可适当突破工伤保险诊疗和用药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