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监察局、财政局根据有关法规出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机制,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这一举措,将行政监察与财政管理紧密相融,力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5化。
一是切实增强绩效预算目标约束机制。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收支草案,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先明确预算目标、后执行支出绩效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年度执行中要严格执行市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指标,按照规定的预算目标和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改变支出用途,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确保绩效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大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本支出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实施经费支出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如实填报《淮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情况绩效评价公示表》、《淮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张榜公布,主动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畅通职工沟通和举报渠道,主动落实服务对象和受益人满意程度目标。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是积极开展年度整体支出绩效业绩考评。要求市直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积极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作为强化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每项支出有目标、有验收、有考核、有反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整体支出绩效要重点评价的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重大项目支出(指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等的绩效工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下年度4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要予以公示。市财政局会同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