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管养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民生工程项目长期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民生工程管理水平。淮南市民生办出台了《淮南市民生工程管养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管养资金的筹措、申报、审拨、监督、账务等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完善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一是管养资金制度。是否根据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制度是否明确各相应部门的职责,管养主体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


  二是管养资金筹措。根据当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办法的要求,各县区是否按规定在预算安排了足额的管养配套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是否列入专户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是管养资金申报。管养资金的使用,需要由各民生工程项目点所在乡镇向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后,提出项目资金申报建议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申报中是否存在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申报等现象。


  四是管养资金拨付。对管养资金的拨付,是否严格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制度,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管事与管钱相分离,防止资金被截留。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对支付凭证的审核把关,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支出坚决不予报账或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财政部门管养资金拨付及支付是否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