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适应新时期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淮南市实际情况,淮南市财政局联合市旅游局经认真调研,修定了《淮南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重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材料、项目变更、资金下达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淮南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于6月19日下发各有关单位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