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清原县局,扎实开展特定评估工作。
 
  按照省局、市局关于开展2014年特定事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抚顺清原县局认真履行评估程序,通过案头分析、约谈举证、评估处理等方式方法实施特定评估。截止日前,清原县局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特定事项评估任务,共评估13户企业,其中:评估确认无问题企业7户、评估补税的3户、中止评估的3户,评估补税(费)294393.90元,应课征滞纳金17756.59元,应补税(费)及滞纳金均已入库。
 
  他们首先针对各企业2013年实际缴纳增值税数额与城建税计税依据不符的情况实施案头分析,调阅了各企业2013年度的纳税申报资料,逐户、逐项核对数据实施甄别,掌握真实可靠的数据材料,为顺利实施特定纳税评估打下坚实基础。对通过案头分析仍未排除疑点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要求有疑点的企业提供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一步排查核对。对评估结论为“评估补税”的企业,提醒企业自查自纠补缴相应城建税以及附加费。对评估结论为“中止评估”的企业,由税收管理员提供纸质说明,由所在分局盖章后确认为“中止评估”。
 
  小编精彩语录:当你快乐时,你要想,这快乐不是永恒的。当你痛苦时你要想这痛苦也不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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