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风险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受损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而导致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一、祸兮福倚
对于经营某某八度啤酒的宜春经销商来说,2009年的夏天绝对不是一个收获的季节。该经销商刚刚取得该品牌在宜春的专营权。考虑到已经进入销售旺季,他把全部心思都用在扩大销售和提高经营业绩上,偏偏有一点他没有意识到:他既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又没有申报纳税。他利用自己人脉广,关系多的优势,到城区多家星级酒店买埸。所谓买埸是指付给酒店一定的费用,酒店允诺不再销售同类酒水的销售行为。他租用偏僻民居存放货物,送货上门。看着不断上升的业绩,他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然而他不知道,评估人员已经循着浓浓的酒香追来了。原来,炎炎八月正是亲友、同事间吃请升学酒的时期,细心的评估人员发现这种啤酒在多家酒店出现,估计销量很大。回来跟领导汇报后,决定将此事展开纳税评估。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该专营商。评估人员于是对该专营商进行税务约谈。通过晓以利害,一起隐瞒销售收入150万元,愉逃增值税4.5万多元的逃税案浮出水面。由于发现及时,专营商又按时缴纳了税款与滞纳金,评估人员责令他补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将之纳入正常管理。专营商事后才知道,如果不是评估人员及早发现和果断制止,一旦突破法律的底线,等待他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而是牢狱之灾了。惊魂未定的他从此不再心存侥幸。他诚实经营,照章纳税,生意越做越大,占据了城区酒水市场的“半壁江山”。他由衷地说,“纳税评估让我从‘祸’变‘福’,真要感谢纳税评估!”
二、隐性的翅膀
几年前,雪岭木业公司从宜丰县搬迁到宜春市工业园区。来到一个交通便利、信息灵通的地方,踌躇满志的公司钱总急欲带领公司展翅高飞。然而,庞大的搬迁、重建费用和设备、原材料、工资支出将公司的资金周转链条绷得几乎断裂。同行人说,雪岭这下折翅难飞了!
正当山重水复,迎来柳暗花明。评估人员及时出现。他们告诉钱总,由于公司的产品是以三剩物、次小薪材等农林剩余物为原料,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钱总喜出望外,紧紧抓住评估人员的手连声说:“太好了!”为了及时将税款退给企业,评估人员总是千方百计挤时间,尽快作出评估结论,报送有关部门批复,并由原来的每年评估改为每季评估。从2009年起,公司累计退税250多万元,公司的资金瓶颈终于打破了。2009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155万元;2010年前10个月实现销售收入4327万元,比上年全年增长100.8%。精明的钱总多年的梦想终于可以放飞了。他建起了建材超市,实现从生产单一产品向经营多层板、细木板、实木门、木器漆、白乳胶等系列产品的飞跃。而且,他还与南京林业大学联姻,利用大学的科研优势,成功研制了以稻草、木屑等纤维类制成的新能源――“木煤”,该产品投放市场后将产生巨大的效益。现在的钱总踌躇满志,正象张韶涵唱的那样:“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三、给你一双慧眼
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周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做了十几年的财务,竟然会在一个小事上看走眼。
2009年5月,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纳税评估,踌躇满志的周经理根本没当回事。他心想,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自己是一个响当当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纳税评估嘛,不就走个过埸。然而,就在他认为最不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出了大问题。该公司主要经营煤炭,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收入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煤炭,其他业务收入为运输劳务收入。在账务处理上实行分开核算,销售煤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运输劳务开具运输发票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2008年经营期间,运输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共125214.6元。
评估人员认定这种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全部缴纳增值税。周经理辩解道:“我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清清楚楚地写明‘兼营运输业务’,财务上也按兼营经营行为分别进行核算,怎么是混合销售呢?”
“虽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有兼营运输业务,但实际经营行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是混合销售行为。”评估人员耐心地进行解释。
在检查人员耐心的政策宣传下,周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所谓的“兼营运输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共计补交增值税、滞纳金29500元。
吃一堑,长一智。打这以后,周经理就跟评估人员粘上了,有什么不懂的就向评估人员请教,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就跟评估人员打听清楚。用他的话说,就是要借用评估人员的“慧眼”把纳税事宜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 今年八月,评估人员又要去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电话里,周经理热情而自信地说:“欢迎啊,你们就当是对我这个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吧!”
该公司2009年利用采煤的采空区进行花卉种植。花卉种植是免税项目。根据经验,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很容易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间的收入核算上混淆,从面造成少缴税款。评估人员不由瞪大了眼睛。但这一回,评估人员失望了。企业对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就象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计、免征所得税项目,没有出现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的情况;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税项目,也没有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因此,该企业所得税核算清楚,申报准确。评估人员对周经理说:“考核合格!”大家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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