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精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下称通知)。
通知提到,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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