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0]8号),开始了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材料报备,实行书面报备与网上报备同步进行。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年度报备功能将于2010年3月10日开通,2010年5月31日17点整关闭。
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报备内容包括:(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表;(2)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3)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情况表;(4)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利润表;(5)对分所的业务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情况的说明;(6)对本年度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的说明或保单复印件;(7)上年度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业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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