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企进军房地产行业遭到质疑,3月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召开的间隙,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对媒体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但此举造成房地产的利益格局面临挑战,国企在受“夹板气”。他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3月21日《重庆晨报》)
国资委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户,此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78户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消息,引来媒体和舆论的一片欢呼,认为此举有利于遏制“地王”的出现,推动房价的理性回归。但是,我更赞同熊志军局长的观点,央企退出房地产其实与百姓利益无关,它不过是房地产企业内部的利益格局调整罢了。解决高房价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房地产利润进行适当的控制。
正常情况下,一个存在较高利润的市场,必然吸引更多资本的进入,从而加剧竞争、减少利润,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淘汰经营管理不善者,产生资本挤出效应,这是正常市场规律。
理论而言,国企进入房地产,不会推高房价,而会加剧竞争。但问题在于,房地产市场不成熟,存在着极大的暴利。在房价虚高到普通老百姓只能望房兴叹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成了一个“富豪生产基地”,几乎所有进入这一行业的人都挣到大钱,这才吸引央企进入的根本原因。
数据显示,2009年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的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净利润高达为188亿元。这还是在以成本高著称的国企,如果是民营房企,利润显然会更高。国际上,房地产投资如果有5%的利润已属极高。可见,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高到何种程度!楼市暴利得不到控制,央企退出了又有何用?不过是将这块房地产利润从国企转移到民企罢了!
有利润就必然会吸此资本,更不要说房地产这种暴利行业。有人说央企进入房地产是不务正业,但房地产是一个开放的市场,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而言,央企进入房地产参与竞争获取利润,其实无可厚非。央企进入房地产之所以如此受关注,本质是因为动了民营企业的“奶酪”,房地产行业的利益格局将受到挑战,充当了高房价的“替罪羊”。但从市场而言,资本蜂拥集中到房地产行业,决不是一件正常的事,不仅加大经济发展的风险,而且导致行业发展的不平衡,这种资本蜂拥而至的现象必须得到遏制。
在我看来,解决房地产领域资本蜂拥而至的办法,与解决高房价问题一样,都在于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严格的利润成本核实,将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控制住。一方面,要征收暴利税,通过税收手段,提取房地产行业的过高利润,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补贴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另一方面,要对房价控制机制,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商品房价格监管和博弈机制,让老百姓对商品房定价有一定发言权和与开发商博弈的力量,在全面公开商品房成本的同时,对楼市暴利进行适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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