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0个纳税户被国家税务总局限期自查之后,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再出重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将会再次将2009年度的税务稽查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给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此提醒企业需要关注的是,此文件是税总征管科技司签发的文件,它是从税务信息化的角度来布置加强税收征管的。这有别于过去税总从涉税事项方面列举来组织自查的方法。
◆利用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和国税局、地税局交换的税务信息,开展管户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房屋出租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
[评]为了征税“那点事”,把工商、质检都拉进来了,真是用心良苦。连在街道里租房屋这样小的事都要管起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征税是要有成本的。税务这种“全面清理”的态势,纳税人不论大小,可是一定要注意,否则,你的财富就要“缩水了”。“西瓜”要拣,“芝麻”也不能放过。上述做法就是要加强对小型纳税人的征管,不过这样的“零散”税收,可不是那么好收的。
◆加强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管理。
[评]这个政策一直在完善中,当时推出这个政策,应该就想到了这些问题,毕竟涉及不同省市和地区税收利益划分。不过现实情况是:部分企业反映“交不明白”;基层税务机关也说“收不明白”。
◆加强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检查。
[评]税总布置的自查与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期相关媒体已公布出*9批自查不合格的12户企业名单,他们已被要求进行第二次自查。看来想“混过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房地产企业在此要特别关注其中的“土地增值税提取后挂账不交税款”这项条款,这个现象现在可不是少数,妥善的应对,还是有空间可“操作”的。
[总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涵盖了房地产、装饰、建材、钢材、家具、服装、餐饮、娱乐、美容等在内的诸多行业,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全行业”的税务征管和堵漏文件。所以,此次没有在自查名单内的企业,千万不可放松,因为,税务机关会以此文件作为主要依据,在今后的稽查中进行具体运用,那时,经验丰富的他们会用更多的办法来“对付”企业的。
通知中提到的要点,有些是在税务总局年初的2009年税务稽查要点中已经提及的内容,但总的来讲,此次再次予以强调,旨在督促地方税务机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全行业的稽查力度。有鉴于此,国内企业需要认清当前形势,做好应对,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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